为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在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锻造政治品格、践行为民情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立足检察工作职能,制定了10项“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
1.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
关注群众心声夙愿、利益诉求,公开接待时间,做好定期接访,努力解决群众涉法涉诉烦心事。
2.严打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
聚焦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乱象和问题,突出常治长效,发挥机制作用,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化治理,坚决打击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让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无处生根。
3.加强“双拖欠”乱象依法治理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双拖欠”领域犯罪,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大对农民工追讨工资的支持起诉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双拖欠”领域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
4.提高群众识别网络有害信息,抵御负面舆情渗透的能力
加强《网络安全法》、《西藏自治区网络通信活动二十禁》、《西藏自治区关于不得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养良好上网习惯,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和反宣渗透,防止群众上当受骗、踩线违法。
5.持续改善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办理涉及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刑事及民事民事案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诉讼服务措施,制作《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清单》,用心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6.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涉原材料安全、烹调加工安全、外卖包装安全、餐具清洗消毒安全等影响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
7.发挥监督效力,助力乡村振兴
依法打击侵占惠农惠牧资金、侵害进城务工农牧民合法权益犯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做到“应救尽救”,落实乡村振兴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对可以依法返还的涉案财物尽早返还。
8.“为群众办实事”进村居
结合“创先争优,强基惠民”驻村工作,各驻村工作队走村入户,充分了解百姓困难,为身边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9.为干警办实事
为检察英烈、因公牺牲检察干警家属子女、伤残和特困检察干警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加强干警学历提升,落实职级待遇,及时开展检察官入额遴选、逐级遴选工作。
10.薄弱基层院“脱薄摘帽”
区检院、市分院要全面落实上级院在基层建设中的服务、保障责任,既要为基层院切实减负,也要针对薄弱基层院的短板问题,研究提出具体的帮扶办法,加强督导协调沟通,确保按期“脱薄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