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主持召开区检院党组2018年第24次会议,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朱雅频强调,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枫桥经验”时代意义,积极参与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群众工作,把党的群众路线深度融入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血脉。
朱雅频要求,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历了从社会管制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经验的两次历史性飞跃。这次大会的召开,进一步彰显了以“枫桥经验”为重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独特优势,对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认识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工作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和高检院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要学懂弄通精神实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坚决摒弃和克服部分检察人员中存在的“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虽有关系但关系不大”的错误观念,真正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政治高度把大会精神学懂弄通。要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始终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始终坚守人民至上这一不变初心,始终弘扬改革创新这一时代精神,始终激活基层基础这一深厚本源,既在各项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又善于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一个核心要求就是,把基层基础工作做好,防止矛盾和问题上交。这对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最大启示就是,要不断强化检察工作基层基础的支撑作用,将之提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党的政治建设,为全面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提供根本支撑。
要积极融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大局。要把学习贯彻大会精神与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按照郭声琨同志提出的“五个坚持”的要求,将检察工作特别是基层检察工作置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大背景下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区检院将由院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加大攻关力度,强化顶层设计,探索建立全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工作制度机制。区检院各业务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研究贯彻大会精神、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举措,在报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区检院党组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形成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规范性文件。
要不断丰富创新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机制。要把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打造成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阵地,探索推动控告申诉案件线索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更好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探索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网络,在村居“两委”等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中探索建立“检察联络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延伸检察法律监督触角,努力从“等案上门”的消极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切实增强依职权主动发现监督案件线索的能动性和实效性。要探索形成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和普法宣传工作中群众工作经验总结提炼机制,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涉法涉诉信访化解、检察机关“法律七进”和检察官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制度,努力打造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西藏检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