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宣布自治区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院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方案等文件,动员部署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轮岗交流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雅频指出,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好检察机关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西藏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这次改革以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改革为抓手,以推进实现检察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突出检察业务部门整合融合,对职能、机构、人员进行重新组合,是一场“动筋骨触灵魂”的重塑性变革。
朱雅频强调,要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为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破解影响和制约检察职能有效发挥的突出矛盾与问题上取得新的实质进展,以检察机关的自我革命来推进把党和国家有关检察法律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的社会革命,以新的业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朱雅频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内设机构改革的自觉性。全体检察人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认识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区党委和高检院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推进检察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发挥,为推动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提供组织结构保障。
要把握改革精髓,切实实现检察职能与力量的重塑。全体检察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时刻挂在心上,从一切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行为方式、固有模式、路径依赖中解放出来,充分释放和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活力与能力。
要强化政治纪律,体现检察机关自我革命的担当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检察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设置要改,但党员身份和检察职责担当不能改”的理念,保持“小我服从大局”气度、“岗位连着使命”的情怀,在提高政治站位、遵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上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身示范做好工作。
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行稳致远全面落实落地。所有职能部门、全体检察人员要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紧迫感压茬推进,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确保内设机构改革组织严密、顺利推进。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汪留国主持会议,传达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并就落实好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占堆传达《中共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方案》。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占堆传达《中共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