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主持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西藏检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朱雅频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站在两个100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既深刻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首次系统阐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又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13个方面做出许多新的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充分反映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于坚定“四个自信”,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区检察机关一定要全面深刻领会,切实贯彻落实。
朱雅频要求,一是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深刻领会。全区检察机关要把政治属性摆在第一属性的位置,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安排,组织检察人员,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要实践,不断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领会、深刻把握“一个重要文件、一个重要判断、一个重要结论、13个显着优势、一个总体目标、13个要坚持和完善的制度体系、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确保全区检察机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要坚持联系实际,强化检察职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全区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和区情实际,肩负起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察使命。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实践和检察工作置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制约和监督”工作大局,围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要求,在“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中发挥结构性要素功能,在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中体现检察担当作为,贡献西藏检察的智慧与力量。
三是要突出重点主体,发挥示范效应。全区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担负特殊岗位职责的要求出发,先学一步、深学一步、深学一层,在完成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中,各级党组书记要发挥“头雁效应”作用,各级院党组成员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把完成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与完成全年检察目标任务和思考谋划明年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以检察机关的自我革命来推动把党和国家有关检察法律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的社会革命,在推动检察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能力中,发挥带头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