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受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委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占堆主持召开区检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区党委常委会、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相关通知要求,对全区检察机关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疫情防控斗争作为当前首要重大政治任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要深刻认识打赢疫情防控严峻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和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力争我区不出现类似病例”的目标要求上来,按照党中央、区党委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首要做好的头等大事,切实提升政治使命感、政治责任感,以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守工作岗位、勇挑工作重担、靠前指挥协调,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强化责任,做深做实做细检察机关各项防控工作。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与公安、法院、医药卫生、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工作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影响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疫情防控工作中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依法提前介入、强化引导,及时准确办理涉及疫情防控的各类刑事案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努力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要加强进藏返藏人员管控和相关人员管理。切实做好进藏返藏人员管控,严控赴内地休假、探亲、过节人员,严格执行就近就便隔离留观至少14日的措施要求;要加强对干警的防疫教育,通过微信等多种方式向全体干警普及防疫知识,提高干警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要做好单位内部安全防护。要及时做好办公区、生活区消毒,确保单位内部管理无死角、安全有保障。四要高度重视加强干部驻村工作。各驻村工作队要严格按照驻村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驻在村组的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防疫知识,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切实发挥驻村工作队的战斗堡垒作用。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干警要严肃各项纪律,始终与党中央、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各项政治纪律规矩,绝对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引导群众和家属正确认识疫情,以坚定的信心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要无条件服从组织调遣和工作安排,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绝不允许出现病情隐瞒不报,绝不允许干部私自离藏、进藏,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要严格带班值班纪律,绝不允许出现脱岗、漏岗等现象发生;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据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高检院、区党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近日,自治区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以朱雅频检察长为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组、法律服务组、维稳组、舆情应对组,并下发《关于全区检察机关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