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6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主持召开全区检察长会议,对2018年全区检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全区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为切入点,以全面深化改革、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入推进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和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切实服务和保障大局。把检察工作的系统思考统一到党中央、区党委和高检院党组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要求上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在促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中,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实效性。
(二)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时代表述,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把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身边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执法司法问题,履行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扩大检察环节人民有序参与,倾听人民心声、回应人民关切,切实把法律赋予的权力造福于人民,为确保党在西藏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群众得到真正实惠提供司法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履职尽责。自觉尊崇宪法、严格实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着眼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理念,始终牢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保证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改革的核心要义,以改革思维和方式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承接顶层设计与注重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与体现区情实际相结合,紧盯一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问题,锁定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任务聚焦发力;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抓紧抓实各项改革督察评估和推广落实,切实把改革的成效体现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以改革新突破释放发展新动力,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五)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总要求,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各级检察院党组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对司法领域腐败零容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围绕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二、工作部署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个着力点,以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为牵引,对涉黑腐败、包庇放纵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犯罪打早打小,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各类刑事犯罪打准打狠。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发挥检察干警驻村工作、派出检察驻守基层一线的优势,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深入了解群众困难和问题,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通过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传播法治正能量。
(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发挥法治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战略中的规范、引导、推动、保障作用,依法保护产权、保障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确保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园区经济发展等运行和资金安全,推动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平等保护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发展、影响社会就业、阻碍经济增长,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主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法治在打赢扶贫攻坚战、优先发展教育、促进就业、推进健康西藏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规范、引导、推动、保障作用,聚焦精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依法保障差异化政策、异地搬迁、发展优势产业、推进健康教育、依靠援藏帮扶脱贫措施的实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出行旅游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检察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促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恶意欠薪、电信网络诈骗、涉农领域侵害惠农资金、侵犯集体产权和农牧民利益的案件,通过依法惩治和预防减少犯罪、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展现“大民生检察”新作为,确保改善民生成为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支撑。
(三)服务美丽西藏建设。发挥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规范、引导、推动、保障作用,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等手段,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发挥刑事检察利剑作用,建立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坚决惩治污染防治、地球第三极国家公园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等领域犯罪,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结合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为一体的生态检察模式,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准确把握符合我区实际的生态文明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聚焦群众举报、控告和环境监测、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通过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解决损害公共利益突出问题,呈现“大生态检察”工作新亮点,做好“美丽家园的建设者”。
(四)强化检察法律监督。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着力强化检察法律监督,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抓重点、补短板、固底板。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机制;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强化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工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把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刚性监督手段与善于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等柔性监督方式结合起来,把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结合起来,为检察监督发力铸剑。探索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开展对行政非诉执行的专项监督,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动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此作为强化检察法律监督、推进“大生态检察”工作的重要生力点、发力点和支撑点。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社会化工作体系。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权责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健全员额配置、动态调整和退出、增补机制;加强检察办案监督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智能监管、社会监督等机制;完善司法绩效管理制度,健全绩效奖金分配发放、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抓紧落实按期晋升与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检察官晋升机制,积极推动单独职务序列配套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加快建设符合西藏区情、检察实际的新型办案团队,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专业化建设与扁平化管理相结合、机构精简整合与职能优化配置相统一,使检察机关的组织结构创新契合改革的价值取向。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健全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推动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在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强化审查起诉,严把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依法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争取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对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纪法衔接贯通工作,完善程序设计与制度安排,积极沟通协调建章立制。借助现代科技应用的伟力,在突破检察资源瓶颈约束中生成新的检察能力。增强创新意识,把智慧检务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探索构建适应实践需要、符合司法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西藏特色的司法运行新模式。
(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检察能力建设,聚焦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增强检察监督业务工作实战能力需求,量身定制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各类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作用,不断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依托援藏优势,发挥“双百人才”带动作用,把“支援急需”与“能力培养”结合起来,把激活司法能力内生动力与借助援藏外力结合起来,推动我区检察人员能力建设和素质提升。深入推进基层院“抓特色、创品牌”,注重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向基层特别是艰苦困难地方,改善基层条件、激发基层活力,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和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努力使基层工作更扎实、基层队伍更有战斗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让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系统内巡视巡察监督,在正风肃纪中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完善违法违纪案件集中通报、公开曝光制度,建立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