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高度重视民营经济领域法治建设,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建立维护公平竞争的法律秩序、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企业家要做诚信守法的表率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民营经济行稳致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依法履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近年来,阿里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围绕地委“12114”工作思路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阿里检察分院不断加强同地区工商联沟通协作,共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2021年,会签了《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工作举措,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阿里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该《意见》共12条,明确了地区工商联与阿里检察分院日常联络机构、六类涉企维权申请事项、企业维权申请处置程序以及涉企案件公开听证、联合开展法治宣传等内容。”阿里检察分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达瓦介绍,《意见》规定,双方每年召开一至二次民营企业座谈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履职情况,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民营企业发展、产权保护、企业家权益保护等问题,双方联合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会商推进解决。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机制建起来后,如何落实是头等大事......
“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注入法治信心,绝不仅仅是就案办案。”《意见》印发后,阿里检察机关通过“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干警定期深入地区城投公司热电厂、恒远商贸有限公司、怀荣物流公司等地县各大中小型民营企业开展走访调查,及时了解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有关支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倾听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与期盼。2021年12月,阿里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永军带头到改则永诚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走访调研,对困难和问题寻找对策,帮助相关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20余件。
为整合资源力量,共同解决企业经营的痛点难点问题,阿里检察机关在工商联的支持配合下,以“检察开放日”为载体,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先后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6次,累计邀请地县两级民营企业家150余名,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司法诉求,落实并及时反馈52条,用心用情当好企业发展的“老娘舅”。
一年来,阿里检察机关围绕《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等法律政策实施,组织开展专题法律讲座6场。持续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提供司法诉求受理、法治宣传等“一站式”司法服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感受到:谋发展,必须有法治思维;搞经营,必须有守法意识。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对于民营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站在法治的角度考虑民生问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向社会释放的司法善意。”噶尔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时,审查认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系初犯、偶犯,能够积极上缴所追的缴税款,且该公司在解决农牧民就业、开展扶贫帮扶等方面贡献较大,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噶尔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多吉热掸告诉记者,“县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与会律师代表、企业代表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检察官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现实中,民营企业家因为不能把握经济纠纷、经济违法和经济犯罪的界限问题,增加了民营企业家陷入刑事法律风险的可能性,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阿里检察分院副检察长费超表示,“这就要求司法机关要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民营企业涉法案件,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促推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检察机关要坚持更高的政治站位,审时度势,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这不仅是检察刑事司法理念的升华与创新,也是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
“在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要全力维护企业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近年来,阿里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小案件大民生”理念,持续加强同信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络,积极参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不断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以能动履职凝聚合力,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去年以来,阿里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0件,涉及76人,帮助追回工资共计194.85万元。
“‘检察院+工商联’的合作共赢新模式,让民营企业在这里‘待得舒心,发展安心’,生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系列具体措施和显着成效,得到了广大企业家的一致好评。据悉,在今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2019-2022)》。其中,“阿里地区工商联、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地区分院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必答题。”陈永军表示,阿里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机制建设,加强与工商联、各单位沟通联络,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切实以法治之力稳企业、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努力在护企为民中作出新的检察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