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3月15日,日喀则市江孜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依法对查处缴获的一批价值10余万元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销毁,努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图为检察官对过期、不合格食品进行现场检查。
据悉,2021年11月,江孜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县城内部分超市销售过期食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调查,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过期食品、“三无”和不合格等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违法销售行为进行查处。截止目前,共查处过期食品、粮油、化妆品和假冒伪劣香烟等10种商品,共计价值10余万元。
图为集中销毁现场。
“通过此次集中销毁活动,扩大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群众中的影响力,鼓励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杰表示,下一步,江孜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市场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努力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江孜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执法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