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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时间:2020-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9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朱雅频检察长作《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新社 何蓬磊 摄)

         

         

          

          各位代表:

         

          

          我代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区检察机关在区党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贯彻区党委九届五次、六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大局工作和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服务保障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一个引领”,推进检察转型创新发展

         

          

          全区检察机关秉持“只有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政治建设才有力量,业务建设才有灵魂”的理念,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检察工作的根本引领,不断筑牢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转型创新发展的政治根基。

         

          

          牢记检察姓党根本要求,聚焦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目标,着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领检察人员在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遵循“因时为法,随事而制”的要求,推动检察工作“适应矛盾转化、因应职能转隶、把握工作转机、实现发展转型”,把学以致用体现到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在战胜与检察发展相伴而生的风险挑战中激扬斗争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落实党中央、区党委、高检院决策部署,向各级党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49项,区党委主要领导等领导同志作出批示16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项制度的执行和检察职责的担当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区检院共召开28次党组会审议重大事项178项,在思考谋划事关西藏检察转型创新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形成一些重要认识,在推动新时代检察事业大发展大进步中有效化解检察领域“治理赤字”。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聚焦新时代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紧贴检察法律监督与人民群众联系直接、面对矛盾复杂、解决问题具体的工作实际,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中强化检察监督办案,着力解决司法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的关切与期盼,以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筑牢党在西藏长期执政的群众根基。

         

          

          牢记检察初心使命,聚焦检察职责宪法定位,增强“撂荒党组织托付的‘检察责任田’就根本谈不上‘两个维护’”与“法律授权必须为”的理念,着力将检察工作重心由职能转隶前的倚重反贪反渎转移到检察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来,以强化检察法律监督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结构性要素功能推进检察转型发展,把检察职责的担当和检察权力的行使纳入法治轨道;聚焦国家性社会公共产品供给侧之检察担当,着力把做精主责主业作为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以转变司法理念思路、改革司法体制机制、完善司法方式方法推进检察创新发展,使检察供给与西藏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发展的新要求相适应,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相协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聚焦检察工作发展在新时代向更高形态演进的趋势性特征以及在西藏的地方性和阶段性需求,着力破解如何在检察资源刚性约束较大的情况下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基本职能作用难题,把市域和省域两个层级“检察一体化”的体制优势转化为检力资源统筹配置的优势,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成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的基本手段和基本途径。

         

          

          二、把握“两个紧扣”,保障检察公共产品供给

         

          

          全区检察机关聚焦法治西藏建设“需求侧”,改革检察法律监督“供给侧”,遵循“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优化结构是重点”的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凝神聚力加大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公共产品供给,服务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与提升地方治理效能。

         

          

          ——紧扣西藏社会特殊矛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涉嫌犯罪1150 件1635人,提起公诉1818件2616人,同比分别上升40.8%和52.2%。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结合西藏反分裂斗争实际,把打击达赖集团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犯罪摆在首位,对全区检察机关2016年以来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进行数据分析,为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区党委主要领导对此作出批示。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严惩故意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涉众性侵财犯罪946件1239人,同比分别上升15.6%和16.9%。在特殊矛盾表现突出的敏感时期节点,举全区检察之力投入4.86万人次,助力打赢维稳攻坚战;抽调全区16.4%的检力资源,驻守126个村居开展强基维稳工作。持续发挥检察反腐职能,依法决定逮捕职务犯罪38人、提起公诉56人,同比分别上升123.5%和25.6%。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送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协调多部门联动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建立符合西藏区情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执业禁止和信息查询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治区大检察官首次担任拉萨中学法治副校长、带头为全校师生作法治专题讲座,全区80名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48名检察官兼任法治辅导员,对319所学校检查提出检察建议30件,劝返85名辍学生。

         

          

          ——紧扣西藏社会主要矛盾,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法治在发展稳定生态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围绕区党委关于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要求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部署,依法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扶贫领域侵害惠农惠牧资金、农牧民利益的案件4件4人。依法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68件291人,对稳妥办理拉萨德誉鼎公司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出系统治理方案,协同公安机关为373名投资人追赃挽损1629.86万元。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共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42件66人。综合运用打击、监督、保护、预防、服务等手段,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中强化检察担当,依法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9件102人,同比分别上升4.3%和2%;依职权主动发现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43件,立案3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4件,依法提起15件民事公益诉讼、林芝市朗县检察院提起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中诠释西藏检察的担当作为,公益诉讼办案实现全领域全地域全类型全覆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林芝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建立长江上游藏滇川渝贵青六省区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协作机制,共同守护毗邻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完善检察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排查化解各类群众纠纷450件,依法妥善处置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84件,同比分别上升133.2%和121.9%。

         

          

          全区检察机关靶向检察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结构失衡”问题,以检察工作与大局工作的深度融合增加供给总量、优化供给结构,在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中持续推动检察业务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和检察业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全年共受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10901件,办结9374件,在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7%和29.5%的基础上,又分别上升47.3%和32.8%;检察监督格局在上年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监督“多元发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类比为93.6:1.9:0.4:4.1的趋优结构;以拓展检察供给来源增加检察供给总量,依职权主动监督823件,移送受理、当事人申请、依职权主动监督的检察案源结构优化为79.3:5.7:15.0。

         

          

          全区检察机关强化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在保持检察高质量供给的战略定力上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部署构建西藏检察业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标准体系的系统化提升业务指导的系统性,通过为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加装“新引擎”,实现检察供给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先期研制刑事检察绩效评价体系,“键入”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能够一次办结形成1:1的最优“案—件比”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检察产品“一案N件”的无效供给问题,刑事案件一次退查补侦率同比下降8.7个百分点,二次退查补侦率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以案件质量评查管理的治标为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治本赢得时间,连续两年抽取评查各类案件2087件,发现处理实体问题63个、纠正监督不到位问题91个,规范司法行为4027项,那曲、昌都、林芝、日喀则检察机关提供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市域方案”;秉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理念,连续两年开展“全区检察机关十大检察监督案件”年度评选宣传活动,在规范、指导检察监督办案、强化“法治精神体现在具体个案”理念的同时,充分释放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普法效应;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使制度赋能的法定方式生发检察监督新能量,全年提出各类检察建议505件,同比上升54%,努力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

         

          

          三、突出“三个围绕”,强化检察机关自我革命

         

          

          全区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新时代检察监督体系正在经历变革重构、检察监督力量正在酝酿提升重塑的机遇,把握好检察工作多重目标要求与政策导向的整体关联性、层次结构性、先后时序性,奋力以检察机关的自我革命来推进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的社会革命。

         

          

          ——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强化检察使命担当。坚持把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摆在事关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全局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重要位置,持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定位向法律监督聚焦、重心向法律监督转移、责任向法律监督压实、力量向法律监督倾斜,着力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问题。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56件、漏捕漏诉106人,同比分别上升93.1%和47.2%;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9人,同比下降19.4%;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12人,同比上升24.8%;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人民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5件,同比分别上升112.5%和25%;监督审查2895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纠正处理不当案件61件;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36件,促进执结9.9万元;首次对拉萨监狱、波密监狱、区未成年人管教所开展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56条并向监狱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加强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申请212件,同比上升190.4%。监督纠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和提起抗诉7件,同比上升250%,人民法院已发回重审1件;监督维护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39件,同比上升116.7%;监督纠正选择性执行、超范围扣押等违法执行7件,同比下降36.4%。加强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执行活动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不服人民法院行政裁判和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案件2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308件,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不当履职13件,同比分别上升20倍、22.7%和85.7%;核查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案件466件,提出纠正意见16件。

         

          

          ——围绕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强化检察力量重塑。坚持中央改革精神与地方具体实际相结合,准确把握检察改革既是西藏检察工作与全国检察工作保持同质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西藏检察机关突出区情实际破解发展难题的特殊要求,按照区党委政法委的任务分解方案,制定改革责任书、路线图、时间表,以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推动各项检察改革取得实效。

         

          

          深化以“伤筋动骨”实现“脱胎换骨”的检察内设机构改革,推进检察职能与检察力量的系统性重塑。遵循区党委审批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圆满完成区检院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呈报《西藏自治区市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获得审批,市县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人员整合、业务工作融合、机制流程衔接正在布局推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落实。紧贴全区检察机关编制紧缺实际,强力推进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制度改革,180名聘用制书记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岗位助力检察供给。持续强化检务公开,主动将检察司法全过程、全要素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3697件、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1422件,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深刻把握政法领域改革新形势新阶段新特点,针对当前改革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更加突出的实际,聚焦检察工作领域全局性、基础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检察事项的整体谋划与措施整合。着眼于发挥检察法律监督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结构要素功能,与区信访局会签《关于推动检察法律监督与人民信访监督工作有机贯通衔接配合的规定(试行)》,助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着眼于发挥现代科技应用能够带动检察监督方式和检察工作业态发生深刻变革的要素作用,以“全区检察机关十大智慧检务系统应用典型案例征集评选”为机制支撑,在部署开展由下而上的市域实践上寻求突破,力求以“智慧赋能检察”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深刻把握检察队伍作为检察产品的供给主体具有唯一性和不可选择性特征,坚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雪域检察铁军,发挥其在推进检察发展中的关键要素作用。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正确把握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深刻内涵,正确处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长期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的关系,正确处理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的内在关系,以检察机关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自我革命,推动解决检察机关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和自我发展能力不强问题,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选拔任用干部,着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领导干部既有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又有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

         

          

          坚持以专业能力建设为基础,突出实战实务实用导向,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培训管理新模式和开放兼容共享的“网络+”培训体系,组织参训90个班次、受训9795人次;依托“检答网”学习平台,借力借智高检院、对口援藏省市院、区检院专家委员会咨询意见,有效破解检察监督力量与专业能力不足问题。首次组织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专家咨询论证会,对4件申请监督案件争议焦点、法律关系、证据把握、法律适用等进行抗诉论证。

         

          

          坚持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传导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建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定期研判分析通报制度,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风肃纪处理29人,“四种形态”之比为55.3:17.2:10.3:17.2,警示西藏自然环境特殊但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没有任何特殊性。持续发挥系统内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拉萨、昌都2个市级院、17个基层院党组和区检院2个内设机构基层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涵养风清气正、干净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持以大抓基层基础为导向,紧贴西藏检察工作发展既有客观条件限制,又有发展阶段性制约的实际,把奋发有为做好当前工作与沉心静气踏踏实实抓基层、打基础、固长远结合起来,通过强化检力资源优化配置,突出向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基层院倾斜的价值取向,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努力走出一条艰苦边远地区检察发展路子。重视支持那曲、阿里等艰苦边远、高海拔地区基层检察机关建设和发展,持续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确保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行稳致远。建立完善全区检察业务数据研判会商指导机制,通过“让数据说话”方式,引导检察要素资源有效配置,为找准业务发展的短板弱项和工作发力点提供数据支撑,为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基础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42人次、提供参阅资料1940余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394人次。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民营企业家及各界人士3856人走进三级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检察工作透明度明显增强。

         

          

          过去一年,我们深刻把握西藏检察工作初级性、粗放性、依赖性较为突出的特征,把落实检察援藏战略作为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基本方略,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提升援助工作质效,6个省级院检察长进藏对接援藏工作,解决援助项目资金4309万元,助力西藏检察机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军地检察办案协作,首次联合发力办结山南市涉军土地公益保护案件,在服务保障军人利益和国防利益方面取得新进展。

         

          

          过去一年,我们发挥毗邻尼泊尔的区位优势,以共建“一带一路”和尼泊尔总检察长来访为契机,扎实推进检察外事工作,深化落实两国领导人签署的中尼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及两国检察机关《合作谅解备忘录》,对完善“中尼检务合作交流论坛”轮流举办机制、边境检察机关会晤机制等加强实务磋商和合作交流,为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加强双方毗邻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拓展空间。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党委和高检院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戮力同心、斗争进取的体现。对表对标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全区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以深化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提高地方治理效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仍需努力;三是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仍然面临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四是以推进现代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补齐工作短板仍需加大工作力度,我们将高度重视并持续改进。

         

          

        2020年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全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在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检察制度优势,更好地服务保障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

         

          

          ——突出检察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和增强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度融入、精准服务保障大局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担当作为体现检察政治站位,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敢于斗争。

         

          

          ——突出检察机关法律“守夜人”的职责定位,围绕“司法公正是不变的刚需”要求,保持检察产品全面协调充分供给的战略定力,全面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以检察产品的“供给侧”与“需求侧”是否相应、供给规模与需求总量是否匹配来考量检察产品供给侧问题;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格局的变化是否与人民群众多维度、多领域、多元化、多样化的法治需求相适应来问效检察产品结构性改革,在努力实现人民渴望的改变上下功夫。

         

          

          ——突出检察改革的发展动力支撑,着眼于持续破解影响和制约检察制度效能的突出问题,主动从一切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行为方式、工作模式、路径依赖中解放出来,不断焕发出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新机能。深化推进市县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检察监督能力、办案质量效率、专业化建设的重塑性变革,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大力推进“智慧赋能检察”,使现代科技应用由检察发展“保障因素”向“生产要素”转变,使之成为检察机关增强自我革命能力的一个重要体现,推动检察监督格局一新、检察力量编成一新、检察工作焕然一新。

         

          

          ——突出检察队伍的组织保障作用,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锤炼、专业训练,为凝聚西藏检察智慧与力量注入新“硬核”;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针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司法权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检察官办案自主权增大使廉政风险增多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区检察机关要以不懈的自我革命擦拭初心践行使命,准备为推进西藏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更多地方治理效能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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