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揭晓了2021-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和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结果: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就强化监督管理问题向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等10份检察建议入选十佳检察建议,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土地出让金收缴不规范问题向某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等20份检察建议入选优秀检察建议。
为落实好最高检党组“质量建设年”部署,进一步推动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能动履职,引导规范职务犯罪检察类检察建议制发和跟踪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有效促进腐败问题的诉源治理,2022年8月,最高检第三检察厅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检察类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活动过程中,全国32个省级院共报送了检察建议优秀案例124个。后经各省级检察院推荐、实务专家评审、征求最高检有关部门意见,并报最高检领导审批,最终评选出30个优秀案例。
获评2021-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十佳检察建议的分别是: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就强化监督管理问题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就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问题向某协会制发检察建议、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就所属单位财务管理漏洞等问题向某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就粮食购销领域管理漏洞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山东省检察院就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投标和服务监管问题向某应急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江西省新余市检察院就辅警管理问题向某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检察院就社保资金管理等问题向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广东省龙门县检察院就社会保险管理问题向某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检察院就完善民政资金管理问题等向某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甘肃省嘉峪关市检察院就项目规划和竣工验收管理等问题向某自然资源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获评2021-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优秀检察建议的分别是: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就土地出让金收缴不规范问题向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就财务管理漏洞向某中学制发检察建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就警用物资采购漏洞等问题向某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检察院就财务系统管理问题向某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制发检察建议、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就加强科研单位管理问题向某研究所制发检察建议、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就财务监管等问题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就国有资金管理漏洞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就粮食购销监管问题向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发检察建议、江西省南昌市检察院就律师执业监管问题向某司法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山东省临沭县检察院就良种补贴政策落实监管问题向某农业农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就乡镇财政所管理问题向某财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就不动产登记服务问题向某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制发检察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院就医疗采购监管问题向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海南省琼海市检察院就市场摊位租金收费管理等问题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就学校及教职工监管问题向某教育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四川省检察院就建筑企业资质监管问题向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就企业合规管理问题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就借款业务审批监督等问题向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发检察建议、陕西省咸阳市检察院就银行业监管问题向某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就储备粮收储销售管理漏洞向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最高检第三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能动履职,聚焦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结合办案加大职务犯罪检察类检察建议制发力度,加强交流学习借鉴,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促进提升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综合效能,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