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榜样丨王旭东
“我庆幸我能成为公益诉讼制度从无到有的见证者、参与者、亲历者,心系百姓,想群众所想,在依法监督的同时,切实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有地方诉说。”
我出生在民族团结家庭,1985年参加工作,2005年通过区直单位公开考录调入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心系百姓,带着感情做各项工作,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工作出发点,一切工作都立足为群众着想,让群众得实惠。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在依法监督的同时,切实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有地方诉说。凭着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对检察工作的满腔热情,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和勤政务实的作风,团结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团结拼搏,努力开拓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局面。
作风扎实,想事干事成事
工作上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一是善于创新工作思路。2017年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我结合全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适时提出了“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各市分院工作开展情况向上一级分管领导述职制度”,并积极推动实施,实现每年工作都有新成效、新亮点。二是善于驾驭工作全局。结合西藏实际,抽调人员成立专案组,马不停蹄到各地督促检查公益诉讼工作,并和当地检察人员摸排线索,分析研判,依法监督,努力消除公益诉讼空白基层检察院。我前后十多次前往林芝朗县指导办理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赢得法院判决支持,近期入选高检院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典型案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13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对该案进行了深度报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开展“公益诉讼保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带领全区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202件。从2018年的公益诉讼起步“消除空白院”,到目前全区共办理4379件,每年以1.5倍、2.2倍、2.7倍的数量增长。三是善于沟通协调。为打开我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局面,与区自然资源厅执法监察局积极协调,并受邀给全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干部200多人授课,讲解土地资源公益诉讼;与区生态环境厅协调,以视频会议形式,为全区检察机关讲授生态环境课。立足我区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司法监督、坚持双赢共赢、促进依法行政,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共同制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构建“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合机制;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拉萨军事检察院共同会签《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全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防和军事利益;制定《西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和规范22条具体举措,丰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具箱”。
作为一名检察官,常保持一颗平常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时时处处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