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检察官!”近日,日喀则市(区)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接到了一面锦旗,几位家长代表四户家庭来送锦旗。2023年2月,四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刚刚届满,被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教育感化挽救,唤醒迷途少年
2022年2月,小黄(化名)、小杰(化名)、小伟(化名)、小军(化名)四人因年少无知,缺乏法律意识,触犯了法律,走上了犯罪道路。案发后市(区)检察院及时成立办案团队,提前介入此案,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立即启动社会调查,安排亲情会见并进行亲职教育。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后,检察官综合评判案件情节,结合社会调查情况,分析犯罪原因,召开案件听取意见会,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一年见证变化,合力重回正轨
不捕决定作出后,检察官一边对四名未成年人家庭进行走访,对孩子们进行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对家长们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一边联系学校让孩子们顺利回归校园,其中两名孩子顺利通过中考考上了高中。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对四名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6个月。并与团委合作签订《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进行多次跟踪回访及帮教。疫情期间,通过电话、微信开展“非接触性”帮教,确保考察帮教不断线。2023年2月,半年考验期满后,召开不公开不起诉宣告会,依法对四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案件进行封存,同时向侦查机关发出《未成年人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
扣好人生扣子,走向光明未来
未成年人涉罪或“问题少年”的背后往往有一个“问题家庭”,结案后检察官对四名未成年人及家长发出“训诫令+督促监护令”双管齐下,将迷途少年拉回正轨,帮助他们重新扣好人生的扣子,同时赠送《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希望给孩子们树立正确人生观,走向光明的未来。
一面锦旗的背后,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支持和认可。同时,也是对检察官未来工作的鞭策。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不是“一诉了之”,也不是办完一件环节就结束。我们将继续立足“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监督职责,始终心怀爱意,带着真诚,保持温暖,让每一位未成年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检察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