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明文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准确把握党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凝聚司法合力,共绘法治“同心圆”,近日,日喀则市法检两院召开业务对接协调会,面对面对接工作,点对点进行探讨,着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贞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次仁多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边巴卓玛主持会议。法检两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检察官、法官就“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案件办理、审判质效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等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运用法治思维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切实可行解决措施,在卷宗调阅、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调联系、案件会商等方面解决了分歧、达成了共识,并一致表示: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合力,确保法律监督有效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平安日喀则、法治日喀则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上,次仁多吉代表市院党组对法院长期以来大力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同时指出,法院和检察院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都是在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和司法机关,两院常态化协作交流,不仅是司法公正交流的深化,更是促进法检协作、推动司法公正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希望法检两院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树牢法治“共同体”意识,以法检常态化协作沟通交流为基础,加强协作配合、深化交流互鉴,依法能动履职、提高司法质效,构建各司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司法工作局面,共筑司法合力、共护司法公正。
蒋贞明指出,法检两家作为司法共同体,一定要深化认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恪守宪法、法律应有之义。法院将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理念,在行使司法审判权时主动接受监督,形成良性互动,提升工作质效,共同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同时希望,法检两家依托同堂培训、党建工作等,推动协调对接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业务互学,构建积极、良性、互动的新型检法关系,做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 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局面,在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日喀则中体现两院政治担当。
下一步,日喀则法检两院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努力形成法检双方同向发力、互相配合的良好局面,共同画好法治“同心圆”,为服务日喀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