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聘用制书记员已成为当前检察机关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辅助力量。2017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由最高法、最高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家单位联合印发,在自治区检察院、组织部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拉萨市检察机关依据文件精神和司法体制改革需要,3年来陆续招聘了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经过近3年的运行,为全面掌握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现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谈心谈话、调研座谈等方式,对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年龄学历、工作状态、职业荣誉、薪资保障等方面情况深入了解,从而提出改进管理方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聘用制书记员是由检察院统一公开招聘,从事记录、整理、归档等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的检察人员。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妥善解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规范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对于保障和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7号)精神,本文立足拉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就加强和规范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管理提出几点不成熟意见建议。
一、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现有招录名额84人,在岗77人,男女比例为25:52,先后离职25人。其中,拉萨市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名额15人,在岗11人,2017年和2018年分2批招录,已离职4人。区财政厅专项拨付月工资4000元/人(不含保险);城关区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名额25人,在岗25人,2017年、2018年、2020年分3批招录,已离职11人。20人由区财政厅专项拨付月工资4000元/人,5人月工资从业务经费中列支(不含保险);堆龙德庆区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名额18人,在岗18人,2018年分2批招录,已离职7人。县财政专项拨付月工资6000元/人(含保险);达孜区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名额3人,在岗3人,2019年招录。县财政专项拨付月工资4700元/人(不含保险);墨竹工卡县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名额8人,在岗7人,2019年招录,已离职1人。县财政专项拨付月工资4000元/人(不含保险);林周县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名额5人,在岗3人,2019年招录,已离职2人。县财政专项拨付月工资3000元/人(不含保险);曲水县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名额5人,在岗5人,2019年招录。县财政专项拨付月工资4400元/人(含保险);尼木县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名额5人,在岗5人,2019年招录。县财政专项拨付月工资4000元/人(含500元保险);当雄县检察院暂未招录书记员。
二、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的必要性
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员额制等改革任务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拉萨市检察机关作为首府城市检察机关,作用和地位是不言而喻的。从全区案件量来看,拉萨市检察机关每年的办案量占到全区40%左右,分别高于七地市平均值20%左右,可以说,拉萨市检察机关以占全区检察机关六分之一多的编制人力资源,承担着全区检察机关三分之一多的办案量。从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来看,全市检察机关现有员额检察官123人。以2019年为例,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四大检察”案件总量是2547件,入额院领导39人,年均办案在200件左右,剩余员额检察官需要平均承担26.7件左右,这其中还不包括政研室、案管办等综合业务部门,可以说员额检察官办案压力还是非常大的。从服务全市中心大局工作来看,拉萨作为维护稳定的要城,分裂与反分裂、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长期、尖锐、复杂,全年敏感日多,中心工作繁重、维稳任务艰巨。另外,每年干警出差、学习、休假、借调、驻村等需要占用大量时间,干警在岗率不高,超负荷工作也成常态。从政法专项编制情况来看,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检察机关划转编制99名,占原编制数的22.9%,转隶完成后,全市检察机关编制陡然紧张,处在超编或超编的临界点。例如,城关区检察院超编2人,堆龙德庆区检察院超编7人,达孜、曲水、当雄检察院持平,导致不能招录一些紧缺的专业人才,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的履职能力;加之,全市检察机关现有工勤人员31名,全部占用政法专项编制,大部分从事驾驶工作,加剧了政法专项编制紧张的现状。从业务发展需求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网络犯罪、新型犯罪不断增加,检察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但专业技术型人才相对匮乏,例如:计算机专业、会计专业、藏汉翻译专业等相对稀缺。
综合以上情况,由于聘用制书记员整体较为年轻,学历层次高、学习能力强、适应新事物快、精通办公自动化、网上办公能力强、工作热情饱满,经过近3年的考察,他们的加入,有效缓解了人员紧张的现状,为检察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此外,他们勤学好问、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也得到了全市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
三、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难题
虽然聘用制书记员的加入,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的难题,但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和调研座谈,也发现了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中普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
(一)专业素养相对不高。对于刚入职的书记员来说,有的刚刚从学校毕业,有的在社会上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绝大多数没有法律工作经验和相关工作经历。另外,由于我市人力资源有限,招聘书记员需要放宽一定条件,导致书记员专业素养不高。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一些书记员只能承担跑腿、打杂、复印等内勤基本工作,参与检察工作讯问询问、出庭记录、案卷整理归档、法律文书制作等重要环节工作还难以胜任。
(二)职业归属感不强。由于我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大部分毕业生首选是参加公务员考试,聘用制书记员是采用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管理,“聘用制”的头衔对于一些年轻人来说相当于“临时工”的认识,检察院在实际管理中也是按照“合同”管理;另外,在日常办案中,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承担了案件的主办责任,重要工作不会轻易交给聘用制书记员办理,聘用制书记员更多的是承担一些辅助性、机械性、重复性工作,因此他们对检察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较低,很容易挫伤聘用制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据调查,大部分聘用制书记员对工作满意程度表示一般或满意,参加书记员主要是为了工作稳定,有保障。
(三)薪资待遇偏低。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待遇均是由财政厅或县财政保障,极少一部分从检察业务经费中支出,且执行标准不统一,月均工资在3000-6000元之间,最高是堆龙德庆区检察院,月均工资6000元(含保险),最低是林周县检察院,月均3000元(不含保险)。不难看出,全市检察机关书记员待遇总体不高,2019年拉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为35650元,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购买保险后,也仅达到拉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问卷调查中,大部分书记员对薪资和保险提出了要求。
(四)晋升通道不畅。聘用制书记员缺乏正常的晋升通道,职业发展没有前景预期。调查中,全市聘用制书记员大部分年龄在21-30岁之间,年龄结构相对年轻,不少书记员将在检察机关工作作为一种暂时性过渡的“跳板”,一旦有更理想的选择,便会选择辞职。例如,拉萨市检察机关离职的书记员中,大部分考上了公务员或事业单位。2017至今,共计离职25人,占招录名额29.8%。聘用制书记员流失率高,是当前书记员队伍普遍存在的现象、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长期以来困扰书记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一个难题。
(五)专业培训需要加强。通过问卷调查,聘用制书记员从学校毕业后,几乎没有接触过检察工作,专业技能不高。同时,由于疏忽对书记员岗位素质的培训,大部分依赖于检察官工作中传授经验,对于接受能力强的书记员来说,效果还可以,但对于接受能力差的书记员就很难适应岗位需求,有时不仅干不好工作,还可能给工作带来被动。问卷调查中,书记员对培训需求非常强烈。
(六)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健康发展,考核奖惩是不容忽视的关键问题,事关书记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也事关检察工作质效的提升。从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管理情况来看,缺乏绩效考核管理机制,大多数书记员由用人部门自行管理,无法形成竞争激励的工作氛围,部分书记员存在思想懈怠、消极被动的情况,纪律作风、履职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仅城关区检察院给予聘用制书记员400-700元的绩效奖,奖惩激励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七)书记员队伍缺口还比较大。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全市检察机关应当配置员额检察官132人,现有聘用制书记员77人,比例为1.7:1。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书记员总量与员额内检察官数量大体相当的要求,缺口还较大,需要增加招录名额,落实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需求。
四、对策建议
通过近3年的运行,拉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已逐步趋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但由于顶层设计还不健全,一些问题和难题没有解决。为优秀书记员提供一个良好的职业前景,既能体现公开、平等选拔人才的原则,又能确保检察办案队伍稳定,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建议在以下方面改进管理方式方法。
一是健全培训机制,提升能力素质。由于聘用制书记员“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整体业务素质与在编干警相比存在差距。因此,建议由院政治部牵头,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培训机制,有计划、分阶段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培训,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岗位需求。其次,用人部门也要在“传帮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党课学习、支部学习、工作例会等形式,对书记员进行教育引导,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明确职责定位,提升职业荣誉感。要制定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职责定位、工作范围、行为规范,让聘用制书记员在各个工作环节中均有章可循。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认识聘用制书记员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检察办案组织的重要力量,教育聘用制书记员在办案团队中发挥作用,通过积极作为树立职业荣誉感。
三是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强化职业保障。职业保障是聘用制书记员改革的关键。现阶段,我市检察院、法院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整体规模不大,建议参照公安辅警的管理模式,明确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及相应增长机制,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确定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另外,将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服装、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公用经费一并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稳定。
四是建立等级晋升机制,畅通职业发展渠道。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按照聘用制书记员的岗位职责,对其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作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金、等级晋升、期满续聘、解除合同的依据,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建议参考内地省市做法,实行聘用制书记员分级管理制度,合理设定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同时,明确符合晋升聘用制书记员等级,需要具备拟任等级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体现人文关怀。要完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规范其行为举止,避免书记员因缺乏约束不注重维护自身及检察形象,甚至泄露案件秘密等情形发生,促进检察整体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对聘用制书记员在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关怀,给予休假、病假、事假等正常福利待遇,对于家庭困难的聘用制书记员,政治部要给予人文关怀,尽力帮助解决困难。要避免聘用制书记员和干警区别对待,让书记员和干警一样,共同参加一些文娱活动,缓解身心压力,让他们真正融入工作,成为检察大家庭的一员。
六是完善招录机制,做好人员储备。针对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流失严重的问题,要多方面拓宽进人渠道,及时填补人员缺口,做好人员储备,保障检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要提前谋划人员数量递补,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同时,建立聘用制书记员人才库,在聘用制书记员辞职后可以及时补录,避免现用现招的情况。另外,也要探索建立末位淘汰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处于末位的聘用制书记员,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辞退,从统一招录考试的人才库中依次选择补充,避免聘用制书记员队伍长期短缺,影响检察办案队伍正常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