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里检察分院出台《阿里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四个争先”的意见》(下称《意见》),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深度融入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聚焦“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助力阿里地委“四个争先”目标任务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意见》围绕“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能动履职、突出诉源治理、聚焦中心大局”4个方面从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的角度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案件办理、提升案件质量、强化追赃挽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等11条服务保障“四个争先”目标任务实施的举措和意见。
《意见》指出,“四个争先”是阿里地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深入推进“四个创建”的有力举措,对于实现自治区宏伟蓝图和阿里地委目标任务、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阿里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阿里两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定不移为阿里地委“四个争先”“12114”战略顺利推进营造优质法治环境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阿里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参与和服务保障“四个争先”的职责使命,将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点任务,纳入到“边境检察”特色亮点打造工作当中,协同部署、一体推进,不断充实完善“边境检察”的内涵要义。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制,从严惩处破坏民族团结、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国防利益等刑事犯罪,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的工作衔接,依法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司法活动生命线的理念,严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办理涉“四个争先”领域案件。
《意见》强调,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依法用好用足法律手段追赃挽损,坚决不让违法犯罪人员在经济上获利。要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剖析民族团结、经济金融、环境保护等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创新和监管治理,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进行综合考量,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司法办案和维护稳定依法顺利进行。要深入推进检察环节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精选案例宣传解读有关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争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顺利推进“四个争先”工作创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