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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任听证员公告
        时间:2022-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开任选听证员

        / 2022.5.26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墨竹工卡县检察听证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任听证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  ●  ●  ●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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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证员职责

        (一)、被选任的听证员将受邀参加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听证会,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发表听证意见。

        (二)、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应当认真履职,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

        (三)、听证员应当保守听证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办案秘密等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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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23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原则上为本县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律师、人民调解员、公益诉讼志愿者;

        3.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

        4.具有较长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其他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管理

        3

        三、听证员管理

        (一)、本院建立听证员库,对听证员实行动态管理。任期内,经听证员本人申请或出现不符合听证员条件,不能履行听证员职责等情形时,本院按规定程序核实出库。

        (二)、本院负责听证员的资格审查、考察、抽选、履职评价反馈等。

        (三)、听证员任职期限为3年。

        (四)、本院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听证员履行职责。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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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选任程序

         

        (一)、 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6月20日)。通过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听证员选任公告。

        (二)、接受报名(自公告之日至6月20日)。接受墨竹工卡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

        (三)、初审和考察(6月25日前)。对照选任条件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产生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本院党组,确定选任人选。

        (四)、确定拟任人选和公示(7月1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拟任人选确定后,通过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五)、正式选任(7月1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任人员由本院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通过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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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2022年6月15日

        报名地点: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寸蓝底照片和《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申请表》。

        联系人:洛桑尼玛    联系电话:17889015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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